為了即將到來的考試,去文具店小採購。
3歲的姪女阿柔拉著我衣角嚷著要跟,也就帶她去了。


文具店櫃台旁擺了這麼一隻奶油獅,形狀像極了阿柔最愛的抱枕縮小版,加上這顆奶油獅頭,讓她目不轉睛的盯著它看。

「阿柔,叔叔去看筆,你要在這邊看娃娃?」
「要~」
眼睛還是沒離開這隻奶油獅。

反正筆櫃離這不到5公尺,櫃檯小姐也示意會幫我注意小朋友(沒其他客人),我就過去挑我的筆。


照著老友栩杰的建議挑了好一會,再回到櫃檯,大概十來分鐘,姪女整個沒移動過,只是愛極的盯著奶油獅看,不時伸手摸一下。

「柔,要回家了喔!」
「喔」

她向來不會吵著要東西,聽話的走回我身邊,眼睛仍然離不開奶油獅。
我笑著搖搖頭。
「阿柔,這麼喜歡它喔?」
「嗯。」
「可是要回家了喔!」
「喔。」

小鬼頭終於下定決定,不再看奶油獅娃娃,有點失意的轉了身。
我站在她後頭,忍不住抓起這隻奶油獅娃娃,放在我已挑好的筆上面:「小姐,這個一起結吧!」


小鬼頭瞬間雙眼放光,用力的抱住我的大腿:「謝謝叔叔~~~」

接下來的幾天,除了吃飯、洗澡,她沒讓這隻娃娃離開她手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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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起幾個月前跟老媽在整理倉庫時的事。

我:「媽,我們小時候買的玩具實在太多了,浪費錢。你那時候就應該拒絕我們嘛!」
母:「等你姪女以後想買玩具時,你就明白我為什麼會買玩具給你們了。」


確實明白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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