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被檢察官傳喚出席偵訊庭,身份是證人兼告訴人。
案件類別是「公共危險罪」

同事:你是犯了什麼事?
我:阿知…搞不好以前那老闆蓋的房子有問題,叫我去作證。

打開信封一看,就知道我想歪了。

只不過是要針對我2個月前被撞車的事作偵訊。
(因為對方肇事逃逸才有這項程序存在)


傳票上的庭訊時間是下午3點,為了小心起見,我兩點就到場。
兩點45分,肇事逃逸的許先生也來了,承辦員警L先生也到了,我們就在偵訊室外的長廊乾坐。


許:「林先生,我還是很希望您能接受我的道歉…」
我(滿臉不爽樣):「你就肇事逃逸嘛~~你跑啊!」

許:「那真的是我錯了,對不起。」

我擺出我最兇的表情,冷冷的斜看他一眼,只是用鼻子哼了口氣,沒再跟他說話,自顧自的閉目養神起來。

許先生又說了些話,見我不理他,滿臉剉賽的走到一旁去坐著發呆。
(如果我堅持不原諒他,他將面對至少一年的求刑)


承辦案件以來,一直很認真負責的員警L先生見我們談不攏,偷偷的靠過來問我:「你打算告他喔?」

我(小聲):「沒有啊~~」
警:「看你一副要給他死的樣子。」
我(小聲):「先嚇嚇他,我沒打算告他。」


傳票上的出庭時間是下午3點,時鐘卻很快的敲過4點。

我開始挑戰將手機裡的暗棋遊戲,想辦法饒NPC的將士象不死,而能嬴棋…
(饒士不死比較困難,要利用BUG)

警察先生似乎為了面子問題,對我這種孩子氣的打發時間動作沒啥興趣,四處散步賞花。


時鐘敲到4點半,檢察官還在搞下午的第一件案子(我們是第二件),渾然不知門外是幹聲連連。
其他偵訊室的檢察官早就把下午排定的5~6個案子偵結了。

等候區另一端有個女人玩起了紅白機時代的著名遊戲:坦克大戰。
音效很大聲,整條走廊都聽得到。

警察L先生不斷的湊過去偷瞄遊戲畫面。
另一邊的肇事人許先生則是數度過來向我致歉,被我的兇臉頂回去,看起來臉色有點蒼白,且冒著冷汗。

時鐘敲到5點鐘,L先生終於忍不住無聊,坐到我身邊,拿出他的手機,開始玩起踩地雷。
我忍不住對他咧嘴一笑。
L(羞):「實在很無聊。」


5點半,這個無能檢察官的第一個案子終於偵辦結束,傳喚我們進去。

滿臉不爽的警員L+想睡覺的我+臉色蒼白的許先生,便魚貫進入。


檢察官:「唉呀……好累,今天案件怎麼這麼多?」
書記官:「後面還有另四件。」

我OS:別的檢察官都回家了,你還在第二件,明明是無能…

檢:「是這一件先嗎?不是有一件傷害罪的先?」
書:「這件傳票是3點的,另一件是3點10分,是這一件先。」

我OS:「傳票上是3點,現在都5點半了,難道你不覺得這中間有什麼不對的?」

檢(抓頭):「真是累……好吧,開始吧!」

中間一段官樣文章就略過。

檢:「林先生,請問你有要針對許先生肇事逃逸一事加以追究嗎?」
我:「呣……請讓我思考一下…」

我像連續劇一樣作出無謂的拖戲,一旁的許先生汗如雨下…

過了1分鐘左右…
我:「算了,我不追究了。」

許(軟腳):「謝謝…謝謝…」




其實我原本就沒打算告他的。

看他走出偵訊室時整個軟腳,看來我演得有夠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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