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承認,我是真的有點無聊。
離職在即,工作有點雜,就想找點工作以外的事情來忙一下,剛好露天拍賣在我心情不好時出個小包被我碰上。


事情是這樣的,去年5月,我在露天拍賣刊登了拍賣我的二胡,當時露天拍賣尚是全面免費的經營型態。
由於東西一直沒賣出去,大約七、八月後,因為考試快到了,我也就把拍賣的事忘了。

去年11月,露天拍賣開始收取成交手續費。
不過,正值考試前的閉關期,我並沒有去注意這樣的公告。


好了,事情來了,上個月,我的二胡終於賣了出去。
緊接著,就收到露天寄來的「成交手續費繳款通知」,2萬元的貨款,要繳75元成交手續費,不繳的話,最嚴重會被凍結帳號
(靠夭,只是這樣,那當然百無禁忌啦!要凍就給你凍,反正拍賣管道多的是)

先不管我無不無聊的事,這樣的收費真的是不太合理的。
因為我刊登時尚是全面免費的,刊登之後他們才開始收費,但是,就連中華民國的法律都有不溯及既往的原則,他們一個民間小公司難道還大過中華民國?
我認為在他們公告收費之前刊登的商品,理所當然仍然享用全面免費的制度。

於是我寫了第一封信過去詢問這事:
我的發問是下面那則,上面的是露天的回覆。

(我要吵架之前都是很有禮貌的)
(老友們要是發現我很有禮貌,那表示我正準備要跟人吵架)

這封回信實在是搔不到癢處。

我的訴求是「我不應被收費」,露天卻是回答我「請去看一下我們的收費標準」。
(事實上,我早就看過了,裡面沒有提到這種情形的處理方式)


剛好我的工作仍然很令我感到煩躁……喔不是,是剛好我還有點時間,我就再次寫了信過去質問。


看來露天的人不太會做生意,死腦筋。


說實在的,他們執意要收這筆錢,我是絕對不會給。
這不是錢的問題,是無聊kimogi的問題。

如果他們肯就此取消這個不合理的收費,我對他們好感度大幅提升,以後一定會像我在使用mail2000信箱一樣:「就算你東西爛一點,因為你服務好,我還是甘願花錢用你的東西」。
現在他們為了這小小的75元要這樣強硬,他媽的,我不但自己不會再用露天,我還會把這件事分40集天天播出,務必讓我身邊的人都不再使用露天拍賣!




話又說回來……

我使用網路也十幾年了,只用拍賣賣過這把二胡。
露天的人不重視我這客戶好像也是蠻理所當然的啦~


好了,沒事了沒事了,大家去睡覺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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