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,剛踏入工地,畫面就有點怪怪的。
工地裡站了一個我不認識的大嬸,冷冷的看著工作人員忙活。

一般工地是禁止非工作人員進場的,這大嬸這麼自然的站在那邊,旁邊的人也都當她不存在。
這要不是大太陽下,我會懷疑她是不是地縛靈。

我決定也當她不存在,針對組立好的鋼筋開始查驗……
到我巡到大嬸身邊那顆柱基礎時,大嬸出聲了。


大嬸:「你是市政府的人嗎?」
我:「不是,我是營造廠的專任技師」

大嬸(指):「你知道你們這工地有違建嗎?」
我(笑):「照規定我是不能知道(不過我知道)。」

我個人覺得有些建管規定有點吹毛求疪,甚至有的規定就是設計來給建商用的。
像我們這種小案子,如果違建部份沒有妨害公共安全,也沒有妨害他人權益,我覺得做一點違建是不過份的。

反正我的工作是指導工地按圖施工,違建只要不被我看見,其實也沒我的責任。


大嬸:「那你能叫他們不要做嗎?」
我:「我不知道他們有違建,我也無權叫他們不要做什麼,我來的責任只是要確認他們有照圖施作。」
我在睜眼說瞎話~~~

大嬸:「那我能不能叫市政府來查這工地的違建。」

喔喔!第一次遇到這麼明白的主張,一般檢舉別人違建的都會偷偷來~~
像大嬸這樣站在人家工地裡直接問能不能檢舉的很罕見。

我:「當然你可以檢舉違建,不過違建人人有,市政府人員若是來這邊視察,恐怕這週遭七八戶全部會中標。」
我別的不行,判斷違建是很有自信的,這週遭七八戶全都有違建,尤其後面那棟房子違建得最超過,後院幾乎全部加蓋,再往上長到六樓,足足加蓋了一層半,上面還另外再搭了一層鐵皮。
旁邊的修車場跟熱炒餐廳也是違建很大。

這一檢舉下去,我們頂多是把一小塊違建取消掉,週遭七八戶鄰居就沒這麼輕鬆了。
而且熱炒餐廳的老闆滿臉橫肉,看來不是善類。


大嬸(不滿):「你看你們這違建蓋得離地界那麼近,都沒有留防火巷了!很危險」
我:「其實現在沒有防火巷規定了,現在講防火時效」,我拍了拍身邊鄰房的混凝土牆:「像這個至少耐燒一小時,這是至少,其實應該可以撑更久,而它是緊貼地界的。」,我再一指那棟違建最超過的:「而像那一棟,乍看留了防火巷,但是間距根本不足,開窗又大,真要延燒起來,那棟房子才是最危險的,而且你看它瓦斯桶也是在這一面,它有留所謂的防火巷,但防火性能幾乎等於零。」

我:「所以,其實距離本身跟防火性能沒有絕對關係,要考慮火星噴過來的途徑,像那棟就是很好的負面教材。」

大嬸:「那是我的房子……」
(其實我也在猜那棟可能是你家,我故意的)
(真要互相檢舉,大嬸家絕對是損失最大的)

我:「啊抱歉,我只是就防火性能來向您說明。」
大嬸:「反正我就是不要你們的房子離我家那麼近,地震起來也很危險啊。」

這很有趣,那你自己的房子離別人家近就可以?先蓋先嬴啊?

我也知道我們有違建是不好的事,可是誰沒有罪的才有資格拿石頭來丟我們。
何況這大嬸家違建得這麼誇張……全部鄰居就屬妳最沒資格去檢舉。


我:「請原諒我再拿府上房子舉例,以結構安全而言,您的房子顯然是三十年以上的建築物,可是上面加建的一層半跟再上面的鐵皮看起來都很新,這就是所謂的老揹少,以耐震性能而言………您的房子其實有點危險。」

大嬸還是不認輸:「那我能不能主張因為你們的房子離我太近,害我這一側的窗子沒有採光了?」
我:「政府保障的採光是從正立面來的,您不能從鄰地來要求採光啊!」
你本來就不該在緊臨地界的牆上開窗啊!真敢講……
是說你家開了窗,鄰居家的地就永遠不能蓋房子嗎?

大嬸:「我不管啦!我就是不喜歡你們的房子離我家那麼近!」

你以為你是住海邊嗎?

我攤了攤手,不理會她,看完工地後走到僻靜角落,打給這工地的負責人郭先生,請他注意這鄰居。

郭先生在電話那頭嘆氣:「她是在番什麼……我昨天帶了業主跟她溝通過後,決定取消違建部份了啊!業主說那部份他自己搭個棚子來用就可以了。」
我:「哇~~~那她跟我講半天是怎樣?口口聲聲說要檢舉我們。」
郭:「隨便她啦!」
我:「我是有暗示她,如果互相檢舉,她會比較痛,不知道她聽得懂聽不懂。」
郭:「技師謝謝,反正我們現在完全合法了,要檢舉我們也不怕。」

我:「喔對了,還有一件事,請你買兩頂安全帽跟反光背心放在工地,鄰居要進來看沒關係,請她穿戴起來。」
郭:「喔,你怕她受傷會更麻煩厚?好,我去處理。」
我:「受傷是其次~~~~我想她頭髮燙那麼漂亮,被安全帽壓扁應該很好玩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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